劳动者又将拥有一维权利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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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08:30 法制日报 |
立法前沿 本网记者 钟鞍钢 每到岁末年初,农民工欠薪这个话题就被人们一再提起。造成这种现象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一些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为了更好地规范劳动关系,国务院提 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劳动合同法草案。这一关系到每一个劳动者权利的重要法律草案,是继劳动法之后广大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又一利器。它的起草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那么这一草案中与劳动者关系最密切的有哪些内容?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有不同理解以有利于劳动者的理解为准 在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但是劳动关系双方一旦出现矛盾,往往没有合同作为依据。为此劳动合同法草案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3种;已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双方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有其他意思表示外,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当及时补办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有不同理解的,除有相反证明的以外,以有利于劳动者的理解为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为了解决一些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侵害劳动者权益的问题,草案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草案同时根据不同性质的工作岗位对试用期的不同要求,规定非技术性工作岗位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技术性工作岗位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高级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样规定就使用人单位不能利用延长试用期来减少用人成本,也更好地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为了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利用劳动者求职时的弱势地位作出欺诈或者显失公平行为,草案规定了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劳动合同等5种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以及用人单位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等3种可以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撤销劳动合同的情形。同时,草案还规定:劳动合同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除劳动者本人也有过错的情况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六种情形下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对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草案规定:劳动者除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外,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6种情形下,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通知用人单位。 明确损害劳动者的法律责任恶意欠薪逾期不付加付赔偿金 近年来,一些用人单位出现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事件不时发生,甚至出现侮辱体罚、殴打和非法拘禁劳动者的事件,这些行为触犯了法律。对此,这次劳动合同法草案中专门列出法律责任一章,对侵犯劳动者权益的各种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严重的构成犯罪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草案对违法约定试用期、违法收取劳动者的财物或者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对劳动者侮辱体罚和强迫劳动等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草案对用人单位恶意欠薪、拖欠经济补偿的,除规定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外,还规定了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加付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 本网北京12月25日讯 (责任编辑 郑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