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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涉案者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08:30 法制日报

  本网讯曾祥生 谢台选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对采取内外勾结的手段、涉嫌诈骗证券公司客户资金一百余万元的犯罪嫌疑人陶建强、林福军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院查明,犯罪嫌疑人陶建强系天一证券公司宁波解放南路营业部工作人员,犯罪嫌疑人林福军系无业人员。2005年8月,陶建强因经济拮据,遂萌生侵吞所在证券公司客户资金的邪念,找到无业人员林福军后,俩人一拍即合。经预谋,由陶建强利用工作之便,从

电脑上抄下天一证券公司客户戴某的股东卡、身份证上的有关资料。陶建强把密码破解后,将该资料及密码交给林福军。林让人仿造了戴某的股东卡,并用林春法(另行处理)的照片仿造了戴某的身份证,让林春法冒充戴某到银行提款,答应事成后给林春法好处15万人民币。后林春法持假证到某银行宁波分行开户准备提款,因银证转账转划戴某账户资金未能成功,提款未成。之后林春法因害怕事情暴露而中止参与此事,并将资料交还给林福军,注销了银行开户账号。林福军又找来“江西小荣”(在逃),由他另做一张假身份证并找人到银行开户提款。9月16日,林福军通过银证转账将戴某在天一证券公司账户里的1001000元分别转至本市其他两个银行,由“江西小荣”等人到银行提取出全部现金1001000元。事后,陶建强分得31万元,林福军分得20万元的事实。

  (责任编辑 郑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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