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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户领走1900万补偿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09:26 南方日报

  亿安广场拆迁户全额补偿昨起兑现,广州2.6亿元被挪社保基金可望收回三成

  159户领走1900万补偿款

  本报讯(记者/李静睿通讯员/穗法宣)昨日上午,备受关注的亿安广场拆迁户补偿款在广州中院进行第一次发放,159户已经办完相关手续的拆迁户领走约1900万元拆迁补偿款。

  作为广州市最著名的烂尾楼之一,亿安广场涉及500余户拆迁户,多方纠纷可追溯至12年前,记者在发款现场看到,前来领款的大都为老人,领到33万元存折的王先生对记者说,为了等这33万元,他和老伴“从黑头人等到白头人”,现在总算一了心愿。根据广州中院执行二庭庭长王向荣的介绍,所有补偿款将在春节前足额发放至拆迁户手中。

  拍卖款半数用于补偿

  在亿安广场债务纠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广州中院发现该案尚有征地拆迁问题尚未解决。由于亿安广场为写字楼,拆迁户们无法回迁,需得到补偿。经过查实,有500余户有产权的房屋拆迁问题需要解决,涉及金额2亿余元。为此,广州有关部门在广州中院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拆迁户补偿问题,最后一致决定在分配拍卖款前先解决拆迁户安置补偿问题。今年10月21日,广州中院执行局宣布将就亿安广场拍卖所得款项优先对500余户拆迁补偿款、临迁补偿款进行100%补偿。这500多拆迁户补偿款总额达到2.2亿元,为广州市通过司法拍卖途径返还拆迁费最大的一笔。

  补偿标准“全市最高”

  王向荣对记者介绍称,在补偿标准方面,自有住宅按照建筑结构不同分为:砖木房3400元/平方米、混合房标准为3700元/平方米、框架房4000元/平方米;而属于租住公房的拆迁户为1500元/平方米;商铺根据1-3层分别给予10000元/平方米、7000元/平方米、5600元/平方米补偿。

  北秀公司虽然一早已经退出亿安广场项目的建设,但当初的拆迁协议由其签订,因此北秀方面也一直参与了补偿款的发放工作,一位北秀公司工作人员在发款现场对记者表示,这样的补偿标准,“据我们所知是全市最高,因此拆迁户们都比较满意”。

  王向荣表示,下一批次手续完备的拆迁户将在元旦前后拿到存折,他同时提醒那些在中院持有的名单上出现、但还没开始办理相关手续的拆迁户尽快与法院联系。

  2.6亿社保基金有望收回三成

  记者手中的一份法律文件显示,早在1994年,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与亿安公司就签订《合作开发广州亿安广场房地产合同书》,从1994年3月至1996年6月,社保中心共向亿安公司支付投资款2.695亿元,却仅收回收益4211.5万元。

  这是一笔明显违反规定的投资,但如何被批准,至今仍不得而知,但据记者了解,2003年,原广州市社保局副局长蔡耀坤因受贿而被判刑10年,而在此之前,广州市社保公司的第二任经理刘雨宏也因“生活作风问题”被开除党籍,降职两级;第三任经理段文亮则因装修社保公司办公大楼受贿而被判刑。

  去年广州市召开两会期间,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杰明代表市政府,首次对外披露广州市总计有8.9亿多元养老保险金被挪用,其中就包括亿安广场涉及的这2.6个亿。

  张杰明还曾对外地媒体介绍,广州社保基金可能从亿安广场拍卖款中收回1.6亿元。但是从记者掌握的资料来看,亿安广场所拍的款项,除保证拆迁款全额发放外,其他债权只能补偿三成左右。

  事件回顾

  亿安广场5.48亿元被拍卖

  亿安广场位于越秀区解放南路和一德东路交界处,距海珠广场咫尺之遥。1993年,北秀公司与香港亿安公司合作建设开发亿安广场。后来北秀公司从该项目退出,由香港亿安公司继续承建。到了1996年,亿安广场已经基本建成。1997年,亿安集团控股亿安广场,并将其作为亿安集团的总部。

  2001年,亿安集团深陷“亿安科技操纵股票价格”一案,致使资金链断裂,后广州中院执行局查封了“亿安广场”整体项目。2003年10月24日,亿安广场进行公开拍卖,深圳万菱置业有限公司以5.48亿元竞价成功,并于次年7月正式举行更名揭幕仪式,更名为万菱广场。

  相关报道

  另一著名烂尾楼——

  “置晖广场”补偿款年前发完

  本报讯同样是昨日上午,广州中院对另一著名烂尾楼“置晖广场”拆迁户的临迁补偿标准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通报,并向到场的被拆迁户征询意见。

  位于广州中山四路传统商业旺地、规划用地面积约7780平方米的在建商住楼项目置晖广场,由于开发商拖欠工程款,于2003年12月15日被强制拍卖。该工程项目保留价为5150万元,并由某房产公司举牌购得。拍卖后,因为该项目公司的股东认为该项目评估价过低,提出异议。广州中院对此非常重视,遂委托广东省价格鉴定中心对该项目价值再确认,经权威机构鉴定该项目价值为8152.86万元。之后,举牌公司同意补齐差价,广州中院于2005年1月24日裁定将“置晖广场”项目转予该房地产公司。

  “置晖广场”拍卖所得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可用于分配的执行款合计76769224.05元人民币,含临迁费和临迁安置房租金、工人工资、工程款、其他债权等。其中纳入该案拟发放临迁费的临迁户截至目前据统计约有170户,临迁费计至2005年1月约为2700余万元(只计本金,未计其他费用),该170户中已有68户经诉讼确认,其余的经法院对原项目公司的相关资料及临迁户的自报材料审核后确定。

  广州中院表示,“置晖广场”的第一批临迁补偿款将于元旦前后发放,所有款项将在年前发放完毕。

  李静睿穗法宣

  图:

  经过一番周折,拆迁户终于领到存折,拿回了自己的补偿款。见习记者曾强摄

  亿安广场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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