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亿安广场动迁户终于领补偿(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10:2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毕征通讯员穗法宣)“11年了,终于等到了这一天!”年逾花甲的林伯昨日上午从法官手中接过拆迁补偿款的存折时,眼角竟泛着泪光。尽管当年名躁一时的“亿安广场”如今已更名为“万菱广场”,而这笔久拖未决的相关拆迁补偿款却成了压在500多户动迁户心头十年不去的“痛”。

  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159户已经办完相关手续的“亿安广场”部分动迁

户100%足额发放了约1900万元补偿款。法院吁请其他因程序原因尚未领取补偿款的拆迁户尽快完成相关手续,早日领取拆迁款。据测算,这500多动迁户补偿款总额将高达到2.2亿元人民币,这也创下了广州通过司法拍卖途径返还拆迁费的最高纪录。

  拆迁补偿款优先足额发放

  据介绍,法院在亿安广场债务纠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发现该案尚有涉及500多户的房屋拆迁问题尚未解决,涉及金额超过了两个亿。为此,有关部门在广州中院召开了专题会议,并一致决定在分配拍卖款前优先解决拆迁户安置补偿问题;由于亿安广场分三期开发,会议同时决定对虽列入计划但是实际未动迁的二、三期住户,不纳入本案的补偿之列,仍保持现状,如遇开发,则依照“谁开发、谁补偿”的原则处理。

  今年10月21日,广州中院在大法庭召开亿安广场拆迁户、临迁户安置补偿协议有关事项通报会。会上,法院公布了方案:拍卖所得款项优先对500余户拆迁补偿款、临迁补偿款进行100%补偿,但利息、违约金则不予给付。补偿标准则为:自有住宅按照建筑结构不同分为砖木房按照3400元/平方米、混合房标准为3700元/平方米、框架房4000元/平方米;而属于租住公房的拆迁户为1500元/平方米;商铺根据楼层分别给予10000元/平方米、7000元/平方米、5600元/平方米;对一些商铺的租户也制订了相应补偿标准。临迁费给到2005年10月为止。

  优先足额支付补偿款项本金的承诺,让原来寄望不高的动迁户们“喜出望外”,没有一个与会的动迁户提出反对意见。

  签订弃产弃租协议方可领款

  昨日首批参与分配的拆迁补偿款约1900万元,这仅仅是159户已经办完相关手续的部分拆迁户的补偿款项。值得注意的是,该案件并未经过法院审理,而是由执行局审查申请人资格。广州中院执行二庭庭长王向荣对此的解释是,由于该大厦已建成写字楼,原拆迁户不能回迁,故申请人须先与有关开发单位签订“弃产弃租协议”,同意以货币补偿形式解决拆迁安置问题,然后由拆迁办公室核销拆迁档案,再办理相关手续,最后,来中院领取补偿款。

  另据记者了解,亿安广场总共涉及的债务为9.7亿元,可分配的资产为4.4亿元,债权人平均受偿比例接近50%,但是拆迁费优先给付2.2亿元后,还剩下2.2亿元可分配,这就意味着,其他债权人大约能得到30%左右的补偿,包括一桩2.8亿元的社保基金债务。

  

亿安广场动迁户终于领补偿(图)

  昨日,一对祖孙在亿安广场拆迁补偿款发放现场办理手续。王子恒摄

  亿安广场十年兴衰

  1993年,北秀公司经广州市国土局同意使用位于本市解放南路、一德东路地块,与香港亿安公司合作建设开发亿安广场,并于1994年开始拆迁并动工。后来北秀公司退出,香港亿安公司继续承建。1996年,亿安广场基本建成,部分售价高达2万元/平方米。1997年,亿安集团控股亿安广场,并当其集团总部。2001年,亿安集团陷入“亿安科技操纵股票价格”一案导致资金链断裂,亿安广场走上拍卖之路。2001年9月26日,广州中院判令广州亿安广场房地产公司返还给某社保基金管理中心2695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此后,广州中院委托拍卖公司对该项目进行评估拍卖,2003年10月24日万菱公司以5.48亿元人民币成功竞得。在扣除土地出让金和有关税费等费用后,余款约4.48亿元可用于分配。2004年7月11日,亿安广场更名为“万菱广场”。

  置晖广场拆迁补偿

  有望元旦前后发放

  本报讯(记者毕征通讯员穗法宣)昨日上午9时,就在亿安广场的动迁户们在广州中院领取了首批补偿款的同时,烂尾楼“置晖广场”拆迁补偿款事项通报会也在广州中院大法庭内举行。法院表示,在被拆迁户对补偿款数额确认无误之后,发放工作将于元旦前后完成。

  该烂尾楼的动迁户同样可以享受“拆迁补偿款优先足额发放”的政策。置晖广场拍卖所得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可用于分配的执行款合计约为7677万元人民币,含临迁费和临迁安置房租金、工人工资、工程款、其他债权等。其中纳入该案拟发放临迁费的临迁户,据统计截至目前约有170户,临迁费计至2005年1月约为2700余万元。

  位于广州中山四路规划用地面积约7780平方米的在建商住楼项目置晖广场,由于开发商拖欠工程款,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查封,并于2003年12月15日依法强制拍卖。该工程项目保留价为5150万元,并由某房产公司举牌购得。拍卖后,该项目公司的股东认为评估价过低,提出异议。广州中院受案后,委托广东省价格鉴定中心再确认,经权威机构鉴定该项目价值实为8152.86万元。之后,举牌公司同意补齐差价,在3000万元差价款到位后,广州中院于今年1月裁定将“置晖广场”项目转予该公司。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