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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卫生厅建议宿州市严肃处理"眼球事件"责任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17:2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26日电据安徽日报报道,安徽省卫生厅已对发生严重医源性感染、造成9例患者被摘除单侧眼球的宿州市立医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建议宿州市委、市政府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

  安徽省卫生厅决定,取消宿州市立医院“二级甲等”医院称号,责令医院立即终止与上海舜春扬科贸公司的合作协议,没收非法所得31.86万元,罚款3万元。

  2003年11月,宿州市立医院与上海舜春扬科技贸易有限公司违法、违规签订合作开展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协议。2005年12月11日,在上海舜春扬科技贸易有限公司安排下,上海第九人民医院医师徐某及该公司睢某兄弟来到宿州市立医院,对10名白内障患者进行超声乳化手术。手术后,这些患者均出现严重感染。12日下午3时,宿州市立医院将这10名患者送往上海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救治;13日经该院病原学检测,证实为绿脓杆菌感染。医院对其中的9名患者进行了单侧眼球摘除术,另一例进行了玻璃体切割术。

  宿州“眼球事件”发生后,安徽省卫生厅先后派出多批调查组赴宿州,对事件发生的原因、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进行调查,卫生部也派出专家组帮助查找原因。现已查明宿州市立医院的违法、违规事实为:与不具备医疗服务资质的上海舜春扬科贸公司签订协议;允许上海舜春扬公司组织的没有资质的人员在该院从事诊疗活动;医院院内感染管理混乱,手术过程中的相关设备没有做到一人一用一灭菌。由于这些原因,导致手术出现重大感染,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

  安徽省卫生厅将于近日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宿州“眼球事件”进行通报。(任诗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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