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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工资年后发按新标准扣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02:20 北京晨报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文明确

  晨报讯(记者 张黎明)新年临近,自明年1月1日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将按照1600元/月的费用减除标准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昨天,国家税务总局在网站上公布了由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联合发布的通知,再次明

确了这一新的纳税标准。根据新标准,即使是2005年12月的工资,只要在明年初实际发到员工手里,就要按照1600元的新费用扣除标准,个人也可以相对少缴一些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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