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服务实行亮证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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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05:22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早报讯(记者罗向明)昨(26)日,成都市物价局发布提醒告诫函,要求各殡葬单位到县级以上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超标准收取费用、利用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价格主管部门将实施行政处罚。 提醒告诫函称,各殡葬单位应到县级以上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殡葬服务单位依法明码标价,公开明示殡葬服务的价格和收费标准及相关内容,将收费 项目及标准公布上墙,供丧家自愿选择。提醒告诫函对一些殡葬服务内容的价格作了规定:遗体接运费,普通殡仪车接运遗体,严格按照10公里以内每车次60元,不足限额公里的,按限额公里计收;10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3.5元。遗体火化费按殡仪馆级别定价,三级殡仪馆每具120元;二级殡仪馆每具160元;一级殡仪馆每具200元。骨灰存放费按年收费,不足半年按半年收费,不足一年按一年收费。三级殡仪馆每盒每年40元;二级殡仪馆每盒每年50元;一级殡仪馆每盒每年6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