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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群众木炭自己烧炭取暖 信阳市河区林业执法人员这种“只许州官放火”的行为,已受到上级部门的批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06:4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信阳讯信阳市河区东双河乡农民虞德根委托妹夫买了两篮子木炭,给卧病的母亲取暖,半路上被河区林业局东双河林业稽查队没收,没收理由是“国家禁止烧炭、运炭、卖炭”。虞德根到稽查队去求情,却发现工作人员在办公室里烧炭取暖。愤怒的他质问稽查队为啥“只准自己烧炭、不许群众烧炭”,工作人员大打出手,双方当即发生肢体冲突。

  昨日,54岁的残疾人虞德根告诉记者,12月23日,他妹夫挑着两篮子木炭往

他家送,被稽查队员强行没收,什么手续都没有给。

  第二天,虞德根找到稽查队办公室,想要个手续。结果进门一看,几名工作人员正围着一个木炭火盆取暖。“我们不能烧炭,执法人员怎么可以烧炭?”虞德根说,“我质问他们,他们动手掐我的脖子,我还了手,后来被人劝住。”

  昨日,记者采访该稽查队队长倪某时,倪坚决否认稽查人员烧的是老虞的木炭,但承认稽查人员烧炭不对。昨日下午,河区林业局副局长朱朝晖告诉记者,他已责令稽查队将木炭退还群众,对工作人员不能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作出批评。据了解,目前信阳市严禁烧炭,也禁止居民使用木炭。

  □首席记者何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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