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违章离开郑州寄钱欲让民警代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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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06:4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昨天下午2时许,记者在郑州市交巡警一大队看到,驻马店人常先生邮寄给民警晁金磊、王洪的汇款单上写道,“寄来200元钱,特请两位民警代我交纳罚款”(如上图)。据了解,邮寄罚款的常先生12月16日驾驶豫PA1699牌照车辆行驶到老107国 道与农业路交叉口附近闯禁行,被民警查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向司机罚款200元、驾照扣两分处罚。“看到汇款单,几个同事都蒙了。”一位韩姓民警称,执勤民警作为执法主体,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没有替受处罚者“代为”交纳罚款的义务。这位民警说,常姓司机在法定15日内主动接受处罚,且将罚款通过邮寄方式汇过来,其行为应当受到赞扬。 交巡警一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从目前来看,全省乃至全国交通违章处理已经实现了联网,方便了违法司机便捷查询信息,但是由于部分交通违章处理系统不完善,司机驾驶车辆违章后并不能真正实现异地处理,“一旦驾车辆违章,最好及时到执勤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外地司机有急事离开,可以把违法告知单转交给亲戚或者朋友代表自己到交警大队、收款银行接受处理。”该负责人提醒。 线索提供李伟 □记者郭致远文白周峰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