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缴电费还动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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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08:21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金陵晚报报道】 张某与王某同为租房开店的邻居,双方使用一个电表。 今年7月20日晚9点多,因王某欠缴300元电费,张某找到其店里讨要,双方发生争执。 几言不合,情绪激动的王某拿起剪刀就向张某捅去,闻声,张妻赶紧跑来劝架,不 想也被捅伤。事发后,张某住院治疗20天,花去医疗费8524元。经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调查认定,王某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王某行政拘留7日。而出院后的张某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了法院。 雨花台区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与王某系邻居,双方应和睦相处,互相照顾。 用电缴费本属常识,王某欠缴电费已有错在先,后又持剪刀将张某夫妇捅伤,其行为侵害了张某夫妇的生命健康权。因此,王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王某一次性赔偿张某夫妇损失14000元。(陈菲郑冰) (编辑涵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