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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车辆不准春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09:25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赵纪彬范恒贵冯兰友)昨日,省交警总队发布了春运有关方案,对从事春运的司机、车辆资格进行了严格限定,以杜绝不合格车辆从事春运。

  据悉,凡参加春运的公路客运车辆(包括出租车),经审查合格后免费核发省厅统一印发的《春运证》,无《春运证》的不得参加2006年春运。方案规定对以下车辆不发给《春运证》:(一)到期未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客运车辆;(二)达到

报废条件经批准延缓报废的车辆;(三)未按国家经贸委、公安部、交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卧铺客车生产、使用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整改的在用卧铺客车(布置为“1+1”或“1+1+1”形式的营运车辆),以及违规加铺加座、安装了车顶行李架、车窗玻璃栅栏、卧铺阻挡安全门以及安全门开启不畅、未配备用于击碎车窗玻璃的专用工具的卧铺客车。

  另外,方案规定这些驾驶人没有春运资格:(一)在2005年计分周期内因交通违法被记满12分,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二)驾驶证未按规定审验的;(三)发生亡人事故,并负有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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