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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楼梯铁网全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09:4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毕征通讯员天法宣)本是同住顶楼的左邻右舍,为争夺同一个天台,你搭楼梯我拉铁网,还闹上了法庭,各自要求对方拆除“违章建筑”。到底谁有理谁该拆?天河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双方的建筑均超过了避雷针的高度,且对相邻房屋的安全造成影响,故都要拆除。

  广州市天河区某小区的601、608房屋分别属黄某和陈某所有,两房相邻但结构不同

。黄某的601房是复式房屋,有楼梯通向天台,而陈某的608房则没有上天台的楼梯。陈某便从自己的阳台搭建简易楼梯上天台,并在天台上安置了一个半圆形花架铁门。黄某马上在铁门前拉起了一道防盗网。几番交涉未果,陈某将黄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黄某拆除防盗铁网。

  天河区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陈某搭建的楼梯高于楼顶的避雷针,有碍楼房的安全,应当拆除。黄某的防盗网影响了陈某房屋的正常使用,也应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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