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托女童颅内出血有无碰伤由谁举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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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09:46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记者毕征实习生刘晓星)在幼儿园里全托的一个3岁女童半夜忽然呕吐不止,经检查是颅内出血。家长坚称幼儿园未尽到谨慎看护义务,小朋友是因为受到外来伤害,才导致颅内出血。幼儿园则称女童可能患有先天性疾病。本案的唯一证人是与这名女童同在一个幼儿园的孪生妹妹。一审法院并没有采信这个三岁小童的证言,家长败诉。日前,本案二审开庭,家长对此类事件的举证责任分配提出质疑。 3岁多的欣欣和双胞胎妹妹盈盈一起在广州某幼儿园上全托。2004年11月22日,欣欣突发颅内出血。幼儿园的阿姨都说欣欣白天没有受过伤。经检查,欣欣并无脑血管畸变。于是,欣欣的父母骆先生夫妇认为,学校隐瞒了事实,欣欣肯定是受过伤。夫妻俩把幼儿园告上了法庭,指责幼儿园没有尽到看护照顾的义务,应作出赔偿。 一审法庭上,代理律师出示了欣欣的双胞胎妹妹盈盈的证言,称小朋友们玩“抓大灰狼”游戏的时候,欣欣的头曾撞在门板上。幼儿园辩称,盈盈还不到四岁,证言之真实性应受到怀疑。一审法院最终采信了幼儿园的说法,驳回了骆先生夫妇的请求。骆先生夫妇不服,提起上诉。日前,本案二审开庭。其代理律师称,事发时,家长不在场,因此举证责任理应发生转移,由幼儿园拿出欣欣没有受到外来伤害的证据。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