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瑞金支行员工暴力收贷 打伤人被判赔偿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10:06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2月27日电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12月26日,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中国农业银行瑞金市支行赔偿原告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7448元。 1994年11月26日上午,瑞金市支行所属的武阳营业所的8名工作人员到原告谢某家中催收贷款,双方发生争执,60多岁的谢某被拖了200多米,然后被抬上车带回营业所。在此过程中,谢某被致伤,后住院治疗6天。 谢某出院后,在长达十余年的时间里,一直试图控告刘某等人非法拘禁,未果,遂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法院认为,原告从未放弃过要求赔偿的主张,并未超过诉讼时效。虽然检察机关认定刘某等人没有构成非法拘禁,但其行为已对原告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了伤害,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因刘某等人催贷属于职务行为,故由此产生的后果应由其所在的单位即被告承担。(林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