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公司须披露非流通股限售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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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10:46 大洋网-广州日报 |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通知,分别对《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即年报准则)和第5号(即股份变动报告准则)进行了修订。对于完成股改的公司,新年报准则要求其披露前10名股东中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股份的限售条件,以及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情况。 根据股权分置改革进程,本次年报准则修订增加了相关披露要求:新年报准则要求 公司已经完成股改的公司和未完成股改的公司分别按不同的股份变动情况表格进行披露。此外,新年报准则还对摘要格式、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披露要求作了简化,增加了对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披露要求等内容。(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