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打脚踢妻子男子获刑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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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12:30 新闻晚报 |
晚报讯 南汇区周浦镇农民颜玉龙为家庭琐事与妻子争吵,竟对妻子拳打脚踢致其轻伤。日前,颜玉龙被南汇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今年7月31日上午,31岁的颜玉龙因家庭琐事与妻子金某发生争执,在双方扭打过程中,颜玉龙朝妻子头面部猛击几拳将其打倒在地,随后又用脚猛踢妻子胸腹部。 经上海市公安局损伤鉴定中心鉴定,金某因外伤致左胸腔气胸伴积液,左胸第7、9、10根肋骨骨折伴移位,已构成轻伤。 鉴于颜玉龙案发后有自首情节,法院对其作出了从轻处罚。作者:□富心振 王翔 李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