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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上市公司首次“送”高管上公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13:31 兰州晨报

  上市公司首次“送”高管上公堂科大创新将原总裁告上法庭

  股市开立十多年来,首家上市公司起诉原高管案浮出水面:科大创新将原总裁陆晓明告上了法庭。

  本报讯据《上海证券报》报道,12月24日科大创新公告称,公司诉中信银行广

州分行、陆晓明侵权纠纷一案,已被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2002年9月18日,科大创新原总裁陆晓明未经董事会授权和同意,越权将公司资金2000万元汇至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存储。同年10月18日,广东中粤企业有限公司(下称中粤公司)与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两份共计2000万元的授信业务合同,陆晓明再次在未经董事会授权和同意的情况下,伪造董事长签字,擅自用科大创新的2000万元存款为中粤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并出具了承诺函。

  2003年12月22日,中粤公司未能还款,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将科大创新的2000万存款全部划扣,从而导致本案纠纷。

  在数项诉讼请求中,科大创新要求法院判令陆晓明以科大创新名义向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出具的承诺函无效,科大创新不承担担保责任;判令陆晓明对中信银行返还20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合伙人宣伟华律师表示,在科大创新之前,没有上市公司作为原告起诉原高管或现任高管的先例。因此,科大创新此举意义重大。宣伟华认为,新公司法正式实施后,由于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设立,上市公司起诉高管的案例将会增多。因为如果上市公司不主动起诉,其股东就可以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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