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设新门槛3天内可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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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14:35 新民晚报 |
本报讯(记者鲁雁南特约通讯员陈炜)凡注册在浦东新区的中外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财务中心、资金中心或研发中心,只要提供的相关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就能在最短的时间里享受到外汇资金管理改革试点“九项措施”的实惠。 昨天下午召开的“浦东新区跨国公司外汇资金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方案实施细则政策说明会”上,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和浦东新区政府共同“开班”,为150多家中外资跨 国公司、金融机构代表逐条解读“九项措施”的政策含义、申请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自今年10月22日国家外汇管理创新的“九项措施”打响浦东综合配套改革“第一炮”以来,众多跨国公司纷纷要求政策尽快细化落实,并在原有14家试点企业的基础上扩大范围。为此,浦东新区政府改进了享受“九项措施”企业的认定办法: ■简化认定手续:对于原先已有相关政策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中心等不再设新的门槛,只需凭原有认定证明即可; ■加快认定速度:对于原先未有相关政策认定的跨国公司资金中心、财务中心等,根据实施细则中的规定,尽可能减少核实认定环节,一般从窗口受理到审核完成不超过3天。 据悉,近期外汇管理局和新区政府还将及时跟踪反馈试点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对试点政策予以总结推广,深化外汇管理创新,持续推动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