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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工商首推柔性执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16:30 法制日报

  本网讯见习记者袁定波 福建省泉州市工商局推行柔性的行政指导方式,使工商行政管理不再局限于“收、批、查、扣、罚”等刚性措施,而是引入了“说、劝、引、商、帮”等柔性措施。这种适应现代行政管理高效要求的执法方式,引起了实务界和学术界专家学者的极大关注。这是记者从日前在北京召开的由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与北京大学法学院软法研究中心主办的“行政指导与软法研究———以泉州工商行政指导实践为研究样本”研讨会上获悉的。

  工商局作为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在实践中往往碰到传统行政管理方式无法有效解决的一些现实问题。如何让相对人不仅知道违法,而且知道为何违法、如何规范,引导其正确开展经营活动,较好地预防违法行为再次发生,这就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探索既能弥补法律滞后的弱点,又不违背依法行政原则的新型行政管理方式。

  泉州市工商局自2005年4月起在全国首次开展了行政指导工作的实践经验,立足工商职能,建立了四项行政指导机制。推行登记事务教导制。采取适时公开工商部门在办理登记事务过程中掌握并作适当加工的信息资料,供相对人参考。推行查处违法疏导制。采取预防和惩戒、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利用解释、说服、规劝、劝阻、警示、告诫等方式,引导相对人自行纠正违法行为,杜绝一罚了之,防止违法反复。推行规范经营劝导制。劝导行政相对人遵照法律的规范开展经营活动,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实现经营的规范化,避免出现无意违法。推行维权兴企引导制。引导消费者和企业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

  全国政协副主席、北京大学教授罗豪才出席了本次研讨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通过研究泉州工商系统行政指导实践,来推动行政指导理念与实践的深入发展,探索行政指导等新型行政方式与软法之间的关系,拓展软法的理论及实证研究的空间,对进一步推动我国公共治理方式的变革和法治政府的建立具有重大意义。

  (责任编辑:奚天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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