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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出多门将得到遏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16:30 法制日报

  本网讯潘从武 记者吴亚东 从2006年1月1日起,新疆将全面启用新版的《行政执法证》和《执法监督证》,凡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和执法监督活动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这是记者12月23日从新疆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的。

  新疆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公室主任许观斌介绍说,目前新疆全区使用的执法证件存在种类繁多、证出多门、各发其证等现象,很容易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难辨

证件效力,无所适从的局面,从而对严格依法行政产生不利影响。

  据记者了解,新证件主要是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州、市(地)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进行核发。新证件换发后,旧证件将自动作废。

  (责任编辑:杨凯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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