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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化学所与我市合作 院地产学研会趟出新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04:57 青岛新闻网

  本报讯昨天下午,市科技局与中科院化学所正式签署科技合作框架协议。这是继与中国航天材料及工艺研究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后,我市在院地合作领域推出的又一重要举措。

  据介绍,中科院化学所现有中科院院士8人、工程院院士1人,拥有3家国家重点实验室、5个中科院重点实验室,在高分子科学、物理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等领域代表着国家水平。

  此次合作包括三个部分:一是海洋化工研究院与中科院化学所联合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并共建企业博士后流动站;二是青岛科技大学与该所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同开展课题研究,承担国家、省级重大科研攻关任务等;三是中科院化学所在城阳区建立新材料孵化器,通过输出设备和人才,重点开展高分子材料、纳米材料等方面的研发及成果转化,推进我市新材料产业发展。

  市科技局负责人介绍说,通过资源整合实现强强联合,此次签约将开辟科学院与地方合作的全新模式。双方确定,在前期广泛合作基础上,化学所将在我市设立分所,与我市高校合作,共同培养高水平科研人才;与科研院所共同建设科研平台和联合实验室等。(张子倩崔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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