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重大火灾隐患要停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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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08:15 法制日报 |
本网北京12月27日讯 记者翟惠敏 针对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12·25”特大火灾,公安部昨日发出通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汲取火灾事故教训,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元旦和春节前,要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再进行认真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 通报指出,各地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狠抓各项火灾防范措施的落 实。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的重点是: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疏散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建立健全;日常防火巡查是否到位;电器设备线路是否保持良好状态;员工是否经过培训后上岗;灭火器材是否完整好用等。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责成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查清原因,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严肃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责任编辑 郑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