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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要回了血汗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08:21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通讯员李自庆金陵晚报记者眭军杰

  【金陵晚报报道】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于昨天下午调解了一起标的额为50余万元的民工讨薪案,100多名民工兄弟终于可以在2006年春节到来前,拿到拖欠已久的血汗钱。

  陈昌利是安徽省六安县的一名建筑装饰工程包工头,2004年6月,他与浙江省东阳市

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务合同,合同约定将南京市区一处新建大厦的内外墙砌体及内墙粉刷工程交由陈昌利完成,工程完工后发包方已支付1846866元工程款,余款50余万元一直没有支付。陈昌利多次追要这笔款项为当时参与施工的民工发工资,但对方仍以各种理由不愿支付。

  为了能赶在2006年春节前给民工发放工资,万般无奈的陈昌利于今年11月中旬,将南京分公司及浙江省东阳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告上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民工工资款。

  法院受理案件后,耐心做被告方的工作,多次组织原、被告调解,双方最终作出了让步。

  昨天下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浙江省东阳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于2006年1月20日之前,支付原告工程款项406853.21元,余款100000元于2006年5月1日前付清,对被告南京分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由被告浙江省东阳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编辑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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