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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职代会缺少代表审议程序 企务公开责任难追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09:16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玮通讯员/黄颖)昨日下午,深圳市企务公开协调小组向省厂务公开检查组汇报了今年全市企务公开工作的情况。

  据统计,实行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后,今年1—11月,全市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和科教文卫体等事业单位采购成本下降4284.89万元;工程节约金额5036.78万元;减少业务招待会964.5万元;提出合理化建议2.09万件,创造经济效益1.27亿元;减少职工投诉和上访

1086件。

  而在上月,深圳企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发放并回收的千人问卷调查也显示,对本单位实行此类管理总评价感到“满意”的则占70.5%,“不满意”的为3.1%。

  尽管实施企务公开后,总体情况令人满意。但李少梅仍然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有些企业职代会仅限于领导报告一下工作,缺乏职工代表的审议或评议,还有些企业以商业秘密为由蓄意回避公开。个别企业因改制不履行职代会审议通过程序而引发了集体上访、堵路等事件。企务公开责任追究难以落到实处,企业领导人员违反职代会决议和厂务公开的有关规定,但职代会无法行使罢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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