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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丰乐”商标 种子出口印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09:25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朱加强夏春孔华)假冒我省著名企业丰乐种业商标,并冒充丰乐种业将产品出口印度,给丰乐种业造成极坏影响的假冒注册商标案最近宣判,湖南外贸人员郑浩奇被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04年3月25日,丰乐种业向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报案:有人将假冒他们“丰椒二号”的辣椒种子在印度市场销售,给他们造成了极坏的国际影响。丰乐种业是我省知名的经
营农产品的上市公司,是全国种业企业的龙头,培育的“丰椒二号”辣椒种子品质极佳,风行国际市场。

  蜀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犯罪嫌疑人湖南长沙某公司业务员郑浩奇很快被警方锁定。在湖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和长沙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办案民警很快找到了郑浩奇。

  39岁的郑浩奇是湖南省望城县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挂靠业务员。在警方找到郑浩奇的数月前,有客商找到她,要购买300公斤“丰椒二号”辣椒种子。于是,郑浩奇带着客商来到合肥,找到丰乐公司业务员徐某。之后,徐某以每公斤280元的价格,在合肥市场收购了300公斤辣椒种子,准备以650元的高价卖给郑。让徐某想不到的是,郑浩奇的“算盘”打得更精细,郑以资金不足为由,只从徐某处购买了150公斤辣椒种子,却通过另一家公司业务员收购了900公斤辣椒种子,并办理了商检通关凭证。回到长沙后,郑浩奇租了一间民房,购置了包装机、打包机、封塑机等造假工具,并在一家印刷厂印制了“丰乐牌丰椒二号”的包装袋,雇了5名民工包装了300公斤散装辣椒种子,从长沙出口到印度市场,共计价值19500美元,折合人民币14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郑浩奇未经注册

商标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数额达14万元,情节严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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