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五大良策处置群体性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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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09:26 宁夏日报 |
华兴讯(本报驻中卫新闻中心记者吴彩华特约记者马德云)今年以来,海原县共发生各类群体性纠纷事件11起。近日,海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综治委副主任穆风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详细分析了其成因和对策。 据穆风山分析,诱发海原县群体性纠纷和突发性事件有5个方面的成因:一是社会转型期引发的矛盾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基础性根源,人们受各种各样的价值观念的冲击,容易 导致价值体系的紊乱,从而使人们无所适从,诱发出许多社会问题,如村干部选举、重点工程施工、城市拆迁建设、大型宗教活动等很容易引发群体性矛盾和纠纷;二是群众的民主意识在不断增强,但政治参与能力相对较低、法制观念淡薄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文化因素,使原本能在法律程序中得到解决的矛盾演化成了突发性事件,如海原“8·27”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者家属聚集群体阻挡S101线李旺段道路交通,致使交通中断长达9个小时;三是基层民主化、法制化管理不够健全,与群众的需要不相适应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客观因素。随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广大群众法制意识明显增强,关心集体经济,要求村务、财务公开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少数干部搞“一言堂、糊涂账”,习惯于暗箱操作,对于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如提留款的使用、财务收支状况、享受低保等不公开、不透明,甚至有些存有私心或偏心,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四是少数农村干部的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引发群众的对立情绪也是引发群体性纠纷和事件的重要因素;五是各种具体的利益冲突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穆风山认为,预防和化解此类群体性纠纷和事件,必须五步到位。 一是要增强做好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急迫性和责任感。群众反映的问题,往往代表了基层工作的一个侧面,所以各级干部都要树立群众观念,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反腐败斗争,认真解决群众反映激烈的不公开、不公正、贪污腐败、贪赃枉法等突出问题;建立和规范领导接访日,将一些群体性社会矛盾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归口办理和联合调处。 二是建立“综治联调联动服务中心”,及时解决疑难矛盾纠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重点乡镇整合综治、公安、司法行政(调解)、信访等部门的职能,建立“调解中心”,力争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源头。 三是要切实加快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进程,进一步完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各项制度,切实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利。 四是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预防和化解群体性事件中的超前预防作用,送法下乡、送法进村,把法律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角落。 五是加强调研和情报信息工作,作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对突发事件的迅速制止。基层各职能部门要在主动了解民意,掌握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时,分析社会动态和潜在的矛盾,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力争将群体性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建立快捷灵敏的预警机制,及时化解不安定因素;积极开展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对群体性事件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置,维护当地社会治安稳定,保证经济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