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出钱出地建小区消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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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09:42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记者舒涓通讯员穗仁宣)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国强在向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执行情况的报告时表示,大型住宅小区开发商不太重视消防站建设工作。广州目前有几个大型住宅小区都应由开发商建设配套消防站,这些小区已开发成熟或正在进一步开发,但没有一个小区建设消防站。报告提出,对开发商不重视住宅小区配套消防站建设的问题,建议市政府专门研究,可参考住宅小区配套教育设施的解决办法,由开发商出地 、出经费,政府统一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