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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美容店被指“搞色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09:50 南方都市报

  开美容店被指“搞色情”?

  物业方在签合同当天即提出毁约要求

  本报讯(记者常毅)市民周女士在中山时尚城租一个铺面准备开美容院,但租约签订当天物业方就要毁约要退租。对此,周女士称退房可以,但必须要赔偿损失。市消委会昨天

下午调解无效,建议双方上法庭解决。

  据周女士称,她和一位朋友选中了中山时尚城里面的一家商铺准备开一家美容纹绣店,12月23日下午签订了租房合同,并按合同交清了所有费用,打算12月25日开业。23日晚上10时许,她们正在商铺里打扫卫生,中山时尚城服务管理公司一名负责人带着几个人过来,大声责问她们在这里做什么。当进门后看到有三张美容床,说她们“搞色情”,当场要退租。感觉受了侮辱的周女士称退房可以,但她们为开业已经订购了柜子等物品,要赔偿损失

  “我没说她们搞色情。”这位负责人对此予以否认。“我们有规划,那里不打算搞美容店。”但他承认,“当时的语气有点重。”。至于为什么会签约,这位负责人称是新来的一名员工不熟悉情况才签的。但周女士认为,19日起她们就来办公室咨询和协商,公司没理由不清楚这件事情。公司目前愿意退还所交的费用,“包括装修的费用也可以赔偿。”但由于合同没有写违约赔多少钱,公司拒绝赔偿周女士所说的柜子等物品。但这位负责人又表示,虽然跟规划不符,但如果周女士愿意,可以继续租下去。

  双方争执不已,于昨天下午一起来到市消委会。市消委会调解无效,建议他们上法庭解决。“消委会说他们会为我们作证,是公司违约在先。”周女士称。而有律师则认为,由于合同没有写明违约方的责任,所以柜子等物品可能难以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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