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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公司有望名正言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10:2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据新华社电长期名不正言不顺的金融控股公司今后有望取得合法身份。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央行有关部门正在起草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条例,旨在从制度上界定与规范金融控股公司。

  有关专家指出,目前我国的法律和部门规章都未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地位,但在现实中已经存在不同模式的金融控股公司,银行、证券、保险三个监管部门之间又没有明

确的责任划分,已经形成监管上的盲点,为新的金融风险留下隐患。

  据悉,起草中的监管条例将界定控股公司的市场准入条件,原则上不鼓励实业公司发起设立。

  消息人士称,监管条例将从多个角度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监控。首先,要在控股公司旗下的银、证、保子公司之间及金融和实业之间设置“防火墙”,有效隔离总体风险。同时,要防范由子公司信息共享引致的内幕交易风险。此外,还要对资本充足率进行监测,避免同一笔资本来源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同时反映,重复计算等。

  权威专家分析认为,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立法规范关键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应对高管人员的准入资格作出规定;二是必须有监管和统一的风险监控规定;三是应对关联交易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并要求制定风险预案,以防止控股公司内部风险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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