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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裁员须经职代会通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10:26 南方都市报

  企业改制裁员须经职代会通过

  市企务公开协调小组坦承,企业违规致堵路事件时有发生

  本报讯(记者孙天明通讯员黄颖)省厂务公开检查组昨日来深,深圳市企务公开协调小组在汇报时表示,企业改制的职工裁员、分流安置以及兼并、破产等都要提交职代会审议

表决。而深圳方面也坦承,有的企业在改制中不履行职代会审议通过程序,从而引发的集体上访、堵路事件时有发生。

  据介绍,因为今年是深圳市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的关键一年,深圳企务公开协调小组重点关注国企改革涉及到的职工权益问题,协调解决国企改制过程中涉及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群体事件。

  针对一些改制企业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召开职代会,引发职工上访的情况,市企业公开协调小组两次发出通知,提出改制企业的职代会全体代表必须选举产生,而且有关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兼并、破产方案等重大事项应提交职代会审议,职工裁员、分流安置方案和用于安置职工的资产处置等事项都要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

  市企务公开协调小组昨日也坦承,一些企业职代会流于形式,有些企业以商业秘密为由蓄意回避公开的情况。而且一些改制企业为按规定和程序召开职代会,只宣布而不通过职代会审议,引致集体上访、堵路事件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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