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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存款4万抗拒4000元司法赔偿终被法院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10:30 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12月28日电(记者李永文)重庆綦江县法院近日作出决定,对永城镇李正圆、罗光弟夫妇不如实申报财产、拒不履行财产损害赔偿案义务予以罚款500元。此前,夫妇俩一直坚持称没有偿还能力,而执行法官依法在其家中搜查出了藏匿的银行存单,上有存款4万余元。

  12月20日晨,法院得到群众举报,被执行人李正圆、罗光弟有肥猪、粮食等财产可

供执行。得知该情况后,案件承办人立即和法警一起赶往了被执行人家中。面对执行人员两个多小时的说服教育工作,被执行人始终不为所动,总是说家庭困难,没有履行能力。

  执行人员为此决定进行搜查,当罗光弟听说要变卖其苞谷时,马上坐立不安,表示只准部分变卖,剩下的她还要喂猪。执行人员推断,她家中财产极有可能就藏在苞谷堆中。执行人员仔细搜查,果然从苞谷堆里找到一张存有1400元的银行存单。

  细心的执行人员注意到,被搜出一张存折后,罗光弟多次想进房,并且神情紧张,说明她家中可能还有其他财产。执行人员于是对其卧室进行了搜查,终于在一个破旧的证件夹层里找到了另外3张存单,4张存单总额达到4万余元,执行法官当即扣押了部分存折。

  据介绍,罗光弟夫妇因为煮饭引发火灾,殃及邻居造成财产损失,经过法院调解,罗光弟夫妇同意承担财产损失4000元的义务,但又以无力承担为由拒不履行义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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