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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止“公款拜年”缺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10:4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杨毅军

  随着元旦、春节的临近,连日来,从中央到地方关于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拜年等通知也季节性地纷纷出台。但在“严格规定、禁止”的通知要求背后,此类“官方辞令”却往往收效甚微。为何“公款拜年”仍然“严”而不“禁”呢?

  制度不严格无疑是重要原因。一些领导干部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又缺乏有效的财务、审计监督,大事小事一个人说了算,导致一些人打着“公”对“公”的旗号,披着经过“集体研究”的遮羞布,能肆意滥用手中权力。面对缺少制约的权力,靠“发通知”能有多少约束力?

  执纪不严肃更是关键所在。“公款拜年”具有行为集体性、财物公有性等特点。常常出现“法不责众”的处理方式,使有些人钻了空子。在一些人看来只要钱没进个人腰包,吃喝玩乐即使查出,数额再大也是小事,最多只是批评教育。纵观反贪办案实践,对“公款拜年”往往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立案几乎为零,仅“提要求”岂能产生震慑力?

  由此可见,遏制“公款拜年”,真正缺少的并不是“严”字当头的通知要求,而是独立审计、财务监督、权力制约、公开行政、透明决策等一系列制度的支持,以及按通知要求令出惩随,狠抓落实的行动和决心。因此,只有从制度和行动上堵住“公款拜年”的空子和漏洞,使官员不能、不敢借拜年之名挥霍公款,有关的通知要求才能成为一道令行禁止的“高压线”,真正具有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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