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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10:49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屠传宏通讯员陈海滨

  宁波晚报讯原大榭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朱建平(正厅级)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事后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105.7694万元、美金1.9万元,昨天下午被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犯有受贿罪,处以有期徒刑12年并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现年52岁的朱建平原为大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工委书记,兼任中信大榭开发公司总经理,去年1月起出任中信华东(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朱建平在前年初至今年4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为大榭开发区内的5家公司在土地征用、厂房扩建等方面谋取利益,事后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今年6月29日,他在被侦查机关传唤前主动向中信集团公司纪检部门交代了犯罪事实,并在审理期间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法院认定朱建平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他有自首和立功等情节,依法酌情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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