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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利率调整 市民不必急着还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11:27 海峡网-厦门日报

  明年起5年期以上房贷基准利率为6.12%,下限利率为5.508%,此次调整不涉及公积金贷款

  本报讯 (记者 张小燕)新年来临,向银行贷款买房的人们要注意了——从2006年1月1日开始,凡在2005年3月17日前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者,将要取消优惠利率而按新利率来执行还款计划了。业内人士分析,尽管购房者的月供将会略有增加,但不必着急提前还

贷。但是,如果手中积累了一笔钱想去“炒房”的,那就更不合算了。

  月供略增,市民不必着急提前还贷

  本月19日,厦门建行等商业银行就将央行房贷新政策执行的信息进行了公告:取消房贷优惠利率后,5年期以上的基准利率为6.12%,下限利率为5.508%。对于购买第一套住房的资信良好用户5年期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5.508%的下限利率,而对于购买高档住房、第二套住房甚至别墅的贷款人,按照6.12%的基准利率执行。需要提醒的是此次利率调整不涉及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厦门市民对于此次利率政策调整心态平稳,据银行业界反映,提前还贷的比率比去年同期降低了不少。厦门建行有关人士称,目前对于信用良好的客户执行的都是5.508%的下限利率,这与优惠利率相差并不大。以50万元20年的商业性贷款为例,按照下限利率5.508%计算,明年起月供将达到3441.7元,比利率调整前的5.31%水平增加55.7元。因此,对于那些手头并不很宽松的购房者来说,没有必要着急提前还贷。

  但是,如果购买高档住房、第二套住房甚至别墅的贷款人,将按照6.12%的基准利率执行。还是以50万元20年的商业性贷款为例,按基准利率6.12%计算,月供将增加230.86元。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厦门市今年出台的政策,房屋价格在每平方米7000元以上的都算高档住房。此外,厦门银行业界的个人征信体系已经建立,即使你在不同的银行办理贷款,只要有一套及以上的住房在按揭贷款中,银行都可获知信息并将按照6.12%的基准利率执行。

  遗憾的是,由于厦门银行业界的个人征信体系尚未与市国土房产局联网,如果购房者购房数超过一套,但是并未在银行办理按揭或者已经还清贷款解除按揭的,银行也就不能判定是不是“第二套住房”。

  房价略涨,出租养房比抛售合算

  让不少厦门市民着急的是,房价又涨了——思明区均价要每平方米7000元,海沧区和同安区的一些成熟地段的房屋均价都达到每平方米4000多元。如果在按时还贷的同时,手中还积累了一笔钱,那么是选择提前还贷还是再去投资购买商品房呢?答案当然是提前还贷,因为现在“炒房”成本太高了。

  厦门建行有关人士分析说,自从6月1日起厦门响应国家政策采取加收营业税等办法限制楼花转卖等“炒房”行为后,二手房交易成本就非常高了。因此,如果“炒房”,房价至少要上涨17%以上才有一定的收益,而今年厦门房价涨势也就在17%左右,因此“炒房”并不合算。

  反过来,现在厦门拥有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不在少数,如果按揭贷款的是投资用房,面临的不仅是本次利率的调整,还将面临今后可能再次上调的压力,那么房子是该出售还是出租呢?

  据专业人士分析,当房价处于1.6%-3.6%左右的温和上涨时,就有可能缓冲利率上调所增加的投资风险。因此,如果手中的房屋所处的地段好,还有比较明显的涨价空间,或者房屋月租明显高于利率调整后的月供,那么就可以比较轻松地通过“以租养房”来实现收益。(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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