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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社区工作者领统一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13:41 海峡网-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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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汪权 通讯员 王德胜)从2006年1月1日起,集美社区工作者在社区两委任职期间,实行统一的工资制度。近日,集美区制定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

  根据规定,工资由三部分组成,即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奖金。基本工资每人每月

800元。岗位工资分三个档次,600元、400元、300元。奖金标准按照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每年发放一次;年度考核分优秀、称职、不称职3个档次,优秀者每人奖金4000元,合格者奖金2500元,不合格者不发给奖金并扣发当月岗位工资。年度考核实行计生、综治、廉政一票否决。

  集美区城市社区两委成员受聘为社区工作者期间,建立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社区工作者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和实行计划生育的优待福利。未被聘上社区工作者或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者的社区两委成员离任时,按其任职年限,一次性发放退职金,退职金标准按任职1年发放1个月的工资。(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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