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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台商委员会成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14:46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本报北京12月27日讯记者潘跃报道: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台商委员会今天在北京成立。这个委员会旨在为参与光彩事业项目投资的台商提供渠道和平台,通过互惠互利的投资行为,达到既帮助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自身也获得经济效益的双赢结果。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将努力成为台商朋友之家。

  据介绍,光彩事业是由中国10位民营企业家于1994年倡议发起并实施的一项社会扶

贫事业。

  全国政协副秘书长、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张龙之在成立仪式上表示,中国光彩会台商委员会主要由在大陆投资,拥护祖国统一,反对“台独”,热爱光彩事业的台商自愿组成。基本宗旨是:以广大台商为参与主体,在中国光彩会的领导下,贯彻自觉自愿、互惠互利、义利兼顾的原则,开展开发扶贫的光彩事业;通过民间渠道,按照经济规律,同“老、少、边、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进行多种形式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既确保台商的经济利益,又积极推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参与大陆经济建设,反映台商意见,维护台商的合法权益,促进两岸民间经贸交流。

  《人民日报海外版》(2005年12月28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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