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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380万农民受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16:13 新华网

  从明年元旦开始,北京的380万农民将成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首批受益者。12月22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布了《北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这是全国第一份由省级政府下发的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文件。

  该《意见》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北京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的范围是:具有本市农业户口,男16周岁至60周岁、女16周岁至55周岁的各类人员。

  《意见》提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以个人账户为主、建立待遇调整机制、采取积累式的养老保险制度。其中,个人账户资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和利息等组成。个人账户在积累期按照银行同期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意见》规定,保险费的筹集方式是:农民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根据经济承受能力和本区县缴费具体规定,自行选择缴费标准;集体补助部分由村集体负担,集体补助的比例或数额,由村集体根据自身经济条件确定;北京市财政局按照市与区县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安排专项资金对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实行补贴,并适当加大对山区区县的补贴力度;各郊区县政府要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参保农民进行补贴,并逐步提高补贴标准。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孙彦认为,“新制度”新在这一制度从养老保险的各个环节上明确了政府对农民养老的责任。具体来说,“政府补贴”明确了交费环节的政府责任;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不再提取管理服务费,人员和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明确了经办环节的政府责任;区县财政部门设立专门账户,负责基金的管理;明确了在资金保值增值环节的政府责任。

  据悉,除了北京市,福建省也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经批准的明年农保改革试点省份。下一步还将在比较富裕的省份继续扩大试点。 (作者 刘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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