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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牵手帮教 对缓刑少年犯实行社区矫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16:38 新华网

  新华网武汉12月28日电(记者黎昌政、李菲)从今年开始,湖北武汉市尝试让已触犯刑律但有悔改意识的“缓刑”少年犯,在社区接受以社区服务、心理矫治、职业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帮教措施。目前,11名在社区接受了矫正的少年犯都已顺利回归社会。

  据武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社区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着直接的影响,同时对预防、矫治其违法犯罪有着重要作用。社区矫正是构建预防未成年人违

法犯罪的社会预防体系的重要内容,其主要形式有“一对一帮扶”“牵手帮教”“参加社区公益劳动”等,在判决或裁定规定的期限内,在社区而不是在监狱、管教所矫正其犯罪意识和行为恶习,能促进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陈某因抢劫被处以有期徒刑二年、缓期执行二年。他被分到江岸区辅仁社区参加“社会服务”。矫治期间,他每天必须完成社区指定的劳动任务,学习法律常识,向辅助矫正的司法干部汇报思想。矫治结束后,他开始学习烹饪,马上就能成为一名厨师,自食其力了。

  据共青团江岸区委书记姚丽介绍,这些接受矫正的孩子对外称“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只有社区的负责人知道他们的真实身份。社区工作人员、司法干部等在日常生活上,给予“人文关怀”。矫正期间,采用定期交流思想、阅读法律书籍,邀请改造好的未成年人现身说法等方式,教育感化矫正对象。同时,安排必要劳动,培养其正确劳动态度和观念。矫正开始前,法院和有关方面签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防止矫正工作流于形式。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妈妈式”法官吴培彬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被告往往缺乏正常孩子所拥有的家庭温暖、缺乏关爱和良好教育,往往存在着人生观和道德观的错位、人格的缺损、法制观念的淡薄,甚至心灵的扭曲。如果我们加以关爱,就能让更多走上歧路的孩子顺利回归社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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