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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了郝寿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23:24 红网

  听一位朋友讲,他们那里的一些领导同志又有了一种新的雅好,就是频频地在报刊上发表文章,有的还将这些文章结集出版。这即有名又有利。说它有名,是名字常常出现在报刊上,远近闻名,给人以儒雅的印象;文章上了报刊,还有利于评上高级职称,有了高级职称,又容易晋升提拔。说它有利,书出版,有厂家赞助;书推销,有人帮着摊派。三五万本卖出,又是一笔可观的收入。可是,这些文章却不是领导自己写的,几乎全是由秘书捉笔代劳。秘书写的文章,署上领导的名字发表,又署上领导的名字出书,而领导却安之若素,心中

坦然;接受别人的赞赏,并无半点尴尬;稿费揣进自己的腰包,也感觉十分良好。

  这不禁让我想起杰出的京剧表演艺术家郝寿臣来,郝寿臣工铜锤花脸,又是著名的京剧教育家,曾任北京戏校第一任校长。他就任校长那天,要和学生讲几句话,讲稿是由作家汪曾祺撰写的。讲稿的内容,大意是,旧社会的艺人很苦,有的甚至到了晚年卧病街头,冻饿而死;现在你们有这样好的条件,应好好练功,好好学戏。郝寿臣讲到这儿,情绪很激动,把讲稿举起,翘起拇指,指着讲稿说:“汪曾祺,他说得真对呀!”台下学生噗哧一声,都笑了。汪曾祺事后对郝老有段赞语:“人代立言。己不居功;老老实实,古道可风”。

  “人代立言”,其实什么时候都有。秘书给领导写稿,其实也是秘书的一项日常功课。但是,写什么样的稿,也应有个界定。比如,县里要开人代会,政府的工作报告,自然要由秘书班子来起草。领导一些即席讲话,就不当让秘书去写,自己一字不差地照稿去念。至于领导要在报刊发表文章,自然也是件好事,但却不应由秘书代笔,这不仅有个文责自负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把秘书的文章署上自己的名字,也是一种侵权,说得更严重一点,和剽窃别人文章没什么两样。

  把秘书的稿子拿到报刊发表,其实还是一种以权谋私,你坐在那把交椅上,你有权支使秘书为自己写稿,有一天,你退休了,或下台了,就没了这样的权力,自己也就没有办法上报刊去露脸了。见过一些领导,下台之后,随即他的名字在报刊上也就消失了。有些领导,就是喜欢把自己手中的那点权力用足用够,连支使秘书写稿这点权力也不放过。其实,你可知道,有几个人在报刊上看到你的名字会“翘起拇指”呢?有的常常是用一句歇后语来评价你“鼻子里插根葱——装象”。

  “老老实实,古道可风”,喜欢在报刊上混个脸熟的领导,不妨学学郝寿臣“人代立言。己不居功”。自己是那把刷子,就自己动手去写,劳驾秘书查一些资料,也应在文章后面附上一笔;自己没那两下子,就别附庸风雅,总是把自己的名字署在秘书的文章上。这也是当下做领导的应有的一种老老实实的作风吧?

  (稿源:红网)

  (作者:赵亚兴)

  (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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