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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公路票价三种情况不得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07:49 现代快报

  快报讯(记者郑春平)省物价局昨日发文明确:公路春运价格仍然维持“最高涨幅不超20%”的规定,同时强调3种情况不得涨价。

  物价局要求,公路春运价格严格按照《江苏省汽车运价行为规则》执行。在2002年8月1日起实施的该项规则中,授权春运期间客运票价可上浮20%,“若超过20%,需组织价格听证。运输经营者实行票价浮动,应提前7天报当地价格、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后,以公告形式

对外公示,实行明码标价”。今年,物价部门同时明确,3种情况下不得涨价:一是大中专院校学生票价不得上浮;二是春运期间县城以下农公车票价不得上浮;三是进城务工人员集体包车票价不得上浮。同时,要求客运企业做好明码标价和服务收费标准公示工作,对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物价部门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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