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摧毁一假记者团伙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08:30 法制日报 |
新华社杭州12月28日电 记者方列 应曲川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28日下午召开情况通报会,宣布一个罕见的盗用作废刊号非法出版刊物《中华新青年》,并假冒“记者”大肆敛财数百万元的犯罪团伙已经被当地公安机关彻底摧毁。 莲都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中华新青年》诈骗团伙专案组组长王清介绍,经过近半年的缜密侦查,民警辗转35000多公里,远赴新疆、北京、河南、江苏、上海、杭州等地追捕 取证,现已经抓获该团伙的7名成员,破获诈骗、敲诈勒索案件52起,涉案金额近224万元。目前警方已追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50余万元,查扣非法出版物3000余册、字画99幅、私制印章37枚、假记者证21本、空白记者证51本。至此,一个全国罕见的假记者诈骗团伙案件胜利告破。2005年5月,丽水市莲都区有关部门在该区丽华村进行村民公寓安置用地测量。部分村民到现场阻挠测量工作,个别村民还对在现场维持秩序的民警实施暴力,致使多名民警受伤。当日,莲都区公安分局以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罪对徐月龙等3人予以刑事拘留。 同年7月,一个名叫吴正有的人自称是《中华新青年》杂志浙江特刊总编,到莲都区委宣传部和公安分局“采访”,并以“中央刊物记者”的身份宣称要对丽华村事件进行曝光。在没有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吴正有在《中华新青年》浙江特刊上以农民来信的形式刊登了《农民的呼声》、《以权代法法理何在?依法检察还我人权》两篇内容严重失实的文章,并携带刊物向当地政府和司法机关施压,提出收购已出版杂志、报销差旅费等四点无理要求。 经查证,新闻出版总署从未批准成立所谓的“中华新青年报业集团”,《中华新青年》杂志也系盗用原河北省《乡镇企业研究》已作废刊号出版的非法出版物,而吴正有根本不具备记者身份。8月19日,莲都区公安分局对吴正有敲诈勒索案立案侦查。随后《中华新青年》北京总部“社长”祝万祥、《中华新青年》浙江特刊“总编”吴正有、“副总编”潘春雷、“丽水采编点主任”王贤勇等7人相继被警方抓获。一个打着“全国性杂志”旗号在全国各地疯狂诈骗的假记者团伙浮出了水面。随后公安机关又分头出击,周章明、何国升、陈炳财等团伙成员相继归案。 据悉,莲都区人民法院将于12月29日上午对此案作出公开审理。 (责任编辑 郑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