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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青年脑死亡家人愿捐器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09:19 南方日报

  男青年脑死亡家人愿捐器官

  其亲属求助本报,经记者联系专家连夜赶往粤北办理确认手续

  独家报道

  本报讯(记者/陈枫)昨天,韶关一名25岁男青年因车祸脑死亡,家人提出无偿捐献器官。经过本报记者牵线,广东省中医院移植中心的专家连夜赶赴当地。截至记者今天凌晨发稿时,双方还在协商办理确认手续。如果顺利,该男青年将成为我省第二例脑死亡器官捐赠者。

  省专家连夜赴粤北

  昨天凌晨,粤北市民林先生(化名)两次打通本报报料热线。他焦急地说,其25岁的堂弟26日晚上10点多在当地逛街,忽然被一辆农用三轮摩托车撞得人都飞了起来,头先落地,顿时昏迷。朋友们赶紧拨打120送其到当地医院。昨天凌晨,值班医生宣布,他已经脑死亡,目前只靠呼吸机维持生命,没有抢救意义。家人经过商量,决定捐献其器官,帮助更多有需要的患者。由于当地医院技术不足,希望本报记者能帮助联系广州的大医院。

  记者迅速与广东省中医院移植中心马俊杰教授联系。马教授马上打电话给患者家属,并向其所在医院的医生详细核实情况。

  昨天下午,经过家人的耐心说服,患者母亲终于悲痛地答应捐赠器官。马教授又传真了一份中华医学会关于器官捐赠的申请书,请家属确认。在得到确切回应后,马教授在昨晚7时多匆匆带领3人专家小组,开车赶赴粤北当地医院。“如果一切程序顺利,可望当晚就动手术,接受捐赠。”

  已有器官捐赠先例

  昨晚,在专家小组奔赴粤北的途中,记者拨通了马教授的手机。他坦言,国家关于脑死亡和器官捐赠的法规还没有出台,所以目前“脑死亡患者捐赠器官”是个敏感话题,需要以科学、谨慎的态度去对待。

  马教授介绍,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分会副主委陈忠华教授多年来一直致力推动这项工作,目前在全国经过审慎考核,已探索性地审核了6例脑死亡患者器官捐赠。而省中医院移植中心就是陈忠华教授在华南地区唯一的委托试点机构。

  “其实去年11月我们已经在广东省开展了第一例脑死亡患者器官捐赠,是一位潮汕地区患者。”马教授坦言,审核手续非常严格,必须是在自愿、无偿的基础上,直系亲属要反复沟通、签字确认,并确保不存在器官买卖交易。粤北这一例如果成功,将成为第二例。

  对话死者亲属

  捐献器官救人仿佛他没离开

  记者昨晚电话采访了打报料电话的死者堂哥林先生(化名)。

  记:捐赠的建议是谁先提出来的?

  林:昨天凌晨两点多医生宣布脑死亡了,大家都非常伤心。他哥哥后来想了想,就提出来。我们几个在病房里商量了一个钟头,也同意了。

  记:基于什么考虑呢?

  林:他哥说,弟弟还这么年轻,还没看够这个世界,如果把器官捐给别人,既能救人,又仿佛他还没离开,可以继续没走完的路,再好好看多几十年这个世界。

  记:他爸妈同意吗?

  林:我们开头不敢告诉两老,他爸脑血栓,妈又年过半百,没文化,白头人送黑头人,实在受不了。上午他妈妈来医院,我们还骗她说在抢救。后来专家说了,必须是直系亲属同意捐献器官。我们只能老老实实告诉她,老人家一下子愣住了,第一次说只能捐眼角膜,后来才同意捐心、肝、肾。她说得很实在:“我孩子不在了,但还能留些东西在世上,帮助其他人,也好。”

  记:你们知道捐赠是无偿的吗?

  林:知道。我们是自愿的。

  相关资料

  何谓脑死亡?

  马俊杰教授解释说,所谓“脑死亡”是指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技能丧失的不可逆转的状态。而几千年来传统的死亡标准,是以心跳和呼吸的停止为标志。随着医学的发展,呼吸机和维持心跳血压药物的出现,使一些已经出现“脑死亡”的病人仍可借助外力来维持基本的呼吸和心跳,但其实已经没有抢救的价值。

  “用于移植的肝、肾脏等器官一般需要在捐献者心脏停跳前摘取才可用。如果迟了,在传统的心跳、呼吸停止后再做捐赠,已经不能用于移植了,只能做医学解剖教学使用。”

  马教授表示,为了挽救千千万万等待做移植的患者,专家一直呼吁需要对脑死亡立法,允许在严格程序保障下,脑死亡患者可捐献器官。据了解,目前全世界已约有70个国家对脑死亡立法,但我国目前还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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