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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类出口免检验检疫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09:39 南方日报

  南海

  本报讯(记者/李卓华顾大炜通讯员/龚真)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昨日公布,对出口的禽类及其产品全额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为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对我国禽业造成的影响,扶持家禽业发展,国家财政部会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了相关文件,对家禽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经过研究,决定对出口的禽类及其产品全额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据了解,对出口禽类及其产品全额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是指免收包括品质检验费、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费、证单费、处理费等在内的所有检验检疫费用。免收时间自2005年11月1日起至2006年6月30日止。2005年11月1日起至12月10日期间已经按规定收取的检验检疫费不再退付。12月10日后已收取的检验检疫费退付给报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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