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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收费审出问题一串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10:38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通讯员陈耘金齐天记者胡晓新

  宁波晚报讯物业费的收取使用透明度不够、综合服务费收费率低、利用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产生收益的用途规定不明……市审计局今年下半年对市三区住宅小区物业费收取使用情况的“全透明”专项审计调查表明,我市物业费收取使用存在一些问题。昨天,市审计局向曾经调研过的孝闻小区和高塘花园居民公布了本次审计调查的结果。

  调查显示,一些小区物业费的收取使用透明度不够,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部分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收费未实行明码标价,业主不知道自己到底应该缴多少;部分业主反映物业管理企业财务不公开,即使公开也只有收支总额,没有具体内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监督能力有待提高,他们缺少相应的学习培训,对有关政策法规知之甚少。

  综合服务费收费率低。根据本次对老三区18个住宅小区2004年的综合服务费收费情况调查,两个别墅区的收费率为72%,14个新住宅小区的收费率为91%,两个老住宅小区的收费率为62%。另外,审计还发现原房改房共维费未拨付给小区。房改房房主在购房时,一次性缴付的住房维修基金存放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未按规定划拨给相关的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又不能再向房改房业主收取共维费,这就造成了一个小区的房改房越多,共维费越少,而实际上房改房与非房改房共存于同一个小区,其共有部位、共用设施产生问题,同样由物业管理企业承担维修。

  此外,还发现物业管理企业利用住宅小区物业用房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房租、停车费、广告设置费等收益的使用在实际操作中不明确。目前,大部分物业管理企业将此作为企业的正常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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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部门出台补救措施

  目前,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由市建设委员会草拟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宁波市物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正在进一步完善之中。海曙、江东、江北三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已出台了相关加强物业指导管理的措施。海曙区物业办还出台了住宅小区物业财务公布示范文本,要求辖区内的物业管理企业参考该文本的形式和内容进行财务公开;江东区物业办和所在街道一起开展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工作,以提高业主的自治能力和监督能力;江北区物业办也采取措施,加强对老小区物业管理的组建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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