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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瓶爆炸重创左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10:41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周立明通讯员叶剑峰

  宁波晚报讯最近,江北工商分局“12315”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瓶啤爆炸伤人引起的消费纠纷,受害者最终获赔4.78万元。

  据当事人谢先生反映,事故发生当天,因朋友过生日,谢先生和朋友一起喝酒,放

在地上的一瓶啤酒不知何故突然爆炸,玻璃碎片正好击中谢先生的左眼。

  在江北庄桥工商人员的主持下,谢先生与啤酒厂方代表进行了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共计赔偿谢先生4.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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