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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不环保 禁行中心城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12:00 新闻晚报

  从明年2月15日起,上海将实施高污染车辆限制通行措施。这是上海市环保局副局长孙建昨天在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信息。孙建表示,这是改善本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

  20万辆汽车将受到限制限行措施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自2006年2月15日起,每天7时至20时,本市内环(含)以内高架道路、延安路高架道路、沪闵路高架道路全线禁止高污染车辆通行;

  第二阶段自2006年10月1日起,每天7时至20时,在第一阶段禁行区域的基础上,禁行区域扩大到内环(含)以内的所有地面道路。

  根据《关于对高污染车辆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规定,对领有本市牌证和领有外省市牌证长期在沪使用的,达不到欧I标准的汽车采取限行措施。

  孙建解释,高污染车辆指的是达不到国家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等效于欧I标准)的车辆。这些车辆由于出厂时没有配置有效的尾气排放控制和净化系统,其废气排放量相当于欧I标准车辆的5-10倍,欧II标准车辆的10-15倍。目前本市有35万辆汽车达不到欧I标准。孙建透露,据对35万辆左右的高污染车辆进行分析,去除货运车辆、沪C牌照车辆受现行交通管理措施限制等因素,实际全市约有近20万辆汽车将受此影响。

  达标汽车将贴“环保标志”

  据悉,本市将对达到欧I标准以上的汽车核发“机动车辆环保标志”,准予进入上述限制通行区域。

  申领环保标志的具体办法如下:

  领有本市牌证车辆车主可到车辆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区交警支队指定地点,凭车辆行驶证、车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免费申领“机动车辆环保标志”。

  对领有外省市牌证的车辆,按在沪逗留时间分类管理。对在沪逗留7天以内的临时过境车辆,可直接由市政部门在本市的入境道口发放有效期不超过7日的过境凭证;对来沪超过7天以及长期在沪的外省市牌照车辆,车辆使用人应当凭车辆行驶证、车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市政部门设立的服务窗口免费申领“机动车辆环保标志”。

  ■相关链接

  ■本市注册车辆环保标志核发的确定原则

  ①1999年7月1日以后上牌的6座以下轻型客车;

  ②2001年9月1日以后上牌的所有柴油车;

  ③2001年10月1日以后上牌的总质量小于等于3.5吨的轻型客车、载货汽车;

  ④2003年7月1日以后上牌的总质量大于3.5吨的重型汽油车。

  ■外省市注册车辆环保标志核发的确定原则

  ①2001年6月1日以后上牌的微型面包车;

  ②2000年7月1日以后上牌的6座以下轻型客车;

  ③2001年9月1日以后上牌的柴油车;

  ④2001年10月1日以后上牌的总质量小于等于3.5吨轻型客车、载货汽车;

  ⑤2003年7月1日以后上牌的总质量大于3.5吨的重型汽油车。

  市环保部门最近抽样调查表明市民高度关注汽车尾气排放

  □记者 孟录燕

  晚报讯 在昨天的市府新闻发布会上,市环保局副局长孙建透露,根据市环保部门最近组织的一次抽样调查表明:85%以上的调查对象认为高峰时段机动车尾气对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严重,80%以上的调查对象认可对高污染车辆采取限制通行措施。

  孙建分析,形成上海机动车污染上升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近年来本市汽车保有量迅速增加。据统计,“九五”以来,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的年均增长率在20%以上。到2005年11月底,全市共有各类机动车210多万辆,其中汽车约96万辆。车辆的增加对本市环境空气质量的进一步改善构成巨大压力。

  二是本市在用车中高污染车辆比例高。高污染车辆指的是达不到国家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等效于欧I标准)的车辆。作者:□晚报记者 孟录燕 摄影任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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