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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一只手套 司机及时上交只因忘带发票 乘客难取失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12:00 新闻晚报

  乘客在离开出租汽车时遗忘了一只皮手套,驾驶员把手套交到了车队,当乘客去领取时忘记了带乘车发票,车队就不让领取。写收条、身份证等变通方法都无效。

  本该是件拾金不昧的好事,却被如此机械的“操作规程”增添了麻烦,为了一只手套而徒劳往返,实在不值得,这样的“规程”应当改一下。

  匆忙中遗忘手套

  据姜先生介绍,22日21:00许在浦东办事,乘坐衡山出租汽车,下车时把一只手套遗忘在车上了。他根据乘车发票上的蓝色联盟监督电话号码联系此事,希望能找到遗忘的一只手套,对方告诉他,与车队联系后会尽快打电话通知。半小时后,衡山车队的一名男子来电告诉他,次日下午到汶水东路的二车队去领取。

  没带发票就不行

  次日傍晚,姜先生赶到车队领取手套。一名男青年接待了他,让他拿出当时的乘车发票,一定要有发票才能拿手套。姜先生匆忙中忘了带上发票,于是就与男青年商量,我住在很远的地方,是否能写一张收条,再把身份证复印件留下。而男青年执意要发票,说身份证没用,没有任何变通的方法。姜先生要求他提供管理部门的电话,男青年不给,说领导都下班了。无奈之下他只能拨打114查询电话,但由于没带发票情急之下忘记了是什么出租汽车公司,所以也没能查到电话号码。

  如此服务留遗憾

  姜先生走出车队后,才了解到衡山汽车服务公司的电话,拨打了半小时总算有人接听了电话,对方表示要了解一下情况后再给答复,又过了半小时对方来电向他解释了一通,但还是要发票才能领取手套。他回家后,又向蓝色联盟监督电话投诉了此事,表示对这样的服务不满意。而对方告诉他,还是要车队处理,你有这个权利去投诉。无奈之下,他只能求助于本报读者热线,提出这样的服务能否改进一下,完善服务意识,真正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服务原则。

  以人为本做好服务

  记者从蓝色联盟的投诉部了解到,该联盟是一个松散型的组织,投诉电话只管记录,无权处理,处理还是要到具体的车队。随后,记者与衡山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二车队有关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受到了负责人的高度重视,同时也认为这样的做法存在问题、实在欠妥,当即赶到报社向姜先生表示道歉,也感谢他对车队工作的监督。车队负责人感到,这样的事发生是服务理念上的错位,乘客只要持有发票或有效证件应该都能领取失物,将通过这样的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现出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好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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