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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法院将对各级人民法庭进行大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15:2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周而捷孟娜)2006年,最高法院将对人民法庭开展大检查,重点检查便民措施的落实情况,以方便群众打官司,切实解决“打官司难”。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在2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要处处为当事人着想,这与案件裁判公正同等重要。

  通过大检查,人民法庭是否已经落实直接立案、是否加大了巡回审判的力度、诉讼费用的预收、结算和退费是否已经方便人民群众等一系列问题都将得到回答。

  据黄松有介绍,明年的人民法庭大检查将根据2005年9月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执行。人民法院过去立审分离的做法使得不少地方的当事人诉讼在人民法庭,但立案和缴纳诉讼费用和退费却要到基层法院办理,人民群众感到很不方便。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新的《决定》规定人民法庭可以直接立案并代收案件诉讼费用。

  此外,《决定》还要求各基层人民法院设置固定巡回审理点或者不定期进行巡回审理,以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以方便群众诉讼。

  在明年的检查中,最高法院还将检查人民法庭队伍建设情况,包括人民法庭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以及物资装备建设情况,包括物资装备建设总体规划的制定、人民法庭审判、办公用房达标情况等。

  根据最高法院的安排,2006年上半年,各级高级人民法院要对辖区内的人民法庭进行自查,将结果上报最高法院。2006年下半年,最高法院将派出检查组进行抽查,并召开经验交流总结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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