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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批准我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合作伙伴关系条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21:4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29日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友好合作伙伴关系条约》的决定

  (2005年12月29日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家主席胡锦涛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5年5月25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友好合作伙伴关系条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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