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入超12万3月底前须申报纳税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3:17 人民网-江南时报 |
中新网12月29日电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就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修订后扩大纳税人自行申报范围问题,提示纳税人注意事项。其中,通知提示:纳税人从2006年1月1日起,当年收入所得12万元以上的,应认真记录各项收入信息,按规定于次年3月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年度全部所得。 据悉,该规定是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的,国家税务总局在此提醒纳税人注意自行申报有关事项,按规定履行申报义务。 《江南时报》(2005年12月30日第九版) |